3月5日上午,汤阴县一起案件的原告暴某来到汤阴法院瓦岗法庭领到立即盼望已久的开庭传票,并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深深的谢意。
暴某因交通事故与邻村张某发生侵权责任纠纷,于2015年1月份将张某诉至汤阴县法院。该院瓦岗法庭接案后,按照被告张某住址数次送达应诉材料无果,经询问其邻居得知,张某因担心自己“吃官司”而故意躲避,长期外出。因开庭传票及相关应诉手续无法送达,导致预定的开庭时间数次更改。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瓦岗法庭工作人员利用正月十五张某很可能在回家过节的机会,于上午 7时30分赶到张某家中,成功找到张某并将应诉材料有效地送达给张某本人。
据悉,今年以来汤阴县法院为防止节后因人员外出导致出现的送达难问题,累计利用当事人在家过年、过节的有利时机,抢时间加班加点送达开庭应诉和法律文书手续46案,70余人次,缓解了当前送达案件压力,为节后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