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专题文章

汤阴县人民法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5-04-21 14:36:38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祖国的未来,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是法院少年审判的主要社会职能之一。多年来,汤阴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围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以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为载体,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效服务。2013年5月,汤阴县人民法院根据“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结合多年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实践,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积极探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途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的背景和意义

    汤阴法院历来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多次探讨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更好的教育。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强化了对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别关注和保护,明确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此为契机,2013年5月我们在探讨未成年人教育方式时提出能否能成立预防未成人犯罪教育基地的设想,汇集社会各种力量来关注未成年人教育问题,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效果更加突出,影响更加广泛,教育更加深入人心。经向院领导汇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从5月份开始,就着手筹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并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去云南安宁法院等多地进行参观学习,汲取更多的经验。经过数个月的筹备、规划和建设,目前,该基地已投入使用。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的内容

    该基地占地120余平方米 ,布展分为四部分:第一篇《学法懂法、与法同行》。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讲述了什么是犯罪、常见的违法行为等18个方面法律知识,并以通俗易懂的小故事讲述诚实守信、温良恭俭让等古代法律文化。第二篇《典型案例、触目惊心》。以审判实践中真实的案例和社会上的典型案例进行法制教育,发人深省。第三篇《深刻剖析、预防犯罪》。对青少年犯罪的基本原因进行分析,对预防青少年人犯罪提出了建议。第四篇《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以图片等形式展现汤阴法院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情况,如到学校上法制课、组织模拟法庭、建立未成年人帮教网络,关注留守儿童等。

    三、设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的目的及影响

    汤阴县法院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旨在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学法、知法的良好环境,有效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引导青少年懂法、守法,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保障未成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投入使用后,一年内先后有安徽合肥检察院、新疆建设兵团、省高院、省团委等多家单位参观学习教育基地的经验。教育基地成立一年来联合团委、关工委、教体局、妇联等部门,定期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到基地进行教育学习、参观交流。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0000余名中小学生在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学校及教师多次反馈学生们在学校的不良行为大大减少,违反犯罪现象也在逐渐降低。

责任编辑:闫佳丽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4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