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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咬伤人,谁来担责?

发布时间:2018-06-26 10:23:44


    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很多家庭都有饲养宠物狗的习惯。因种种原因宠物狗遭遗弃,或因管理不善逃逸的情形时有发生,导致社会上出现大量流浪狗,由此而引发的流浪狗伤人事件也屡见不鲜。尤其是进入夏季,该类事件数量明显上升,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多起流浪狗伤人事件,让大家惴惴不安,闻犬色变。今天就和您谈谈,流浪狗咬伤人后,谁来担责?

    案例一:被遗弃的流浪狗伤人,原主人承担赔偿责任2017年6月3日,张先生在接女儿放学回家的路上,女儿不幸被路边窜出的一只花斑狗咬伤小腿,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600元。后经调查得知,这只狗原系附近小区住户孙女士饲养的,后因孙女士怀孕生子,所以把狗遗弃了。张先生找到孙女士,协商赔偿事宜,孙女士表示其已经将该狗遗弃,拒不赔偿。无奈,张先生代理其女儿将孙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孙女士赔偿医药费5600元。庭审中,孙女士抗辩称其已经将该狗遗弃,其不再是该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对该狗没有饲养和管理的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判令孙女士赔偿张先生的女儿医药费5600元。

责任编辑:王伟镔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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