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丈夫聂某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按照农村习俗举办结婚仪式,婚后生育一女。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开始分居生活。双方曾多次协商过离婚事宜,但因小孩抚养未达成共识,所有一直未达成离婚协议。近几年,双方开始实行AA制经济,这样更加导致了双方对彼此的生活不闻不问。今年3月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现在我可以重新起诉吗?
开江 张某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根据你的情况,法院判决你们不准离婚未过六个月,作为原告,你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现在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依法不会受理,如果已经受理的也会驳回你的起诉,如果你丈夫起诉离婚或你有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则不受6个月期限限制。
作者单位: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