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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财产纠纷有时效

发布时间:2014-12-12 15:50:17


    婚姻案件中,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不偿还婚约财产没有与法不符。

    2010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农村风俗举行典礼仪式后开始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感情不和,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婚约财产共计34 800元。被告当庭认可收到原告各项款共计17 800元,但以原告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诉讼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但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均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起算。

    法官提醒,婚约财产返还因是近年来逐渐形成的多发案件,诉讼时效也应遵循民事诉讼的一般时效即两年时效。但对婚约财产返还案件的诉讼时效起点颇多争议。由于婚约财产返还案件的类型也是纷繁复杂,不能笼统的规定一个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该按照不同案件情况计算不同的起算点。1、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4、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5、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一种意见认为应从女方接收男方赠与的财产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显然,如按此计算诉讼时效,男方的诉讼请求权超过时效占大多数,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另一种意见认为如要计算诉讼时效,应从男女双方不愿继续同居生活或男女一方已与他人结婚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因为此时当事人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由于婚约财产返还案件的类型也是纷繁复杂,不能笼统的规定一个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该按照不同案件情况计算不同的起算点。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4、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5、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本案中,双方未结婚但在一起同居共同生活,属于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责任编辑:汤法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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