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汤阴县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因彩礼纠纷而引发的“骨头”案件,受到了申请执行人及当地群众的一直好评。
2012年下半年,家住山西平定县的张楠与汤阴县菜园镇后高汉村的李月经媒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2013年3月份,张楠经媒人之手将6万元左右的彩礼款及用于结婚的其他费用通过媒人之手交给了李月及其父亲李明,随后双方按照农村习俗摆了酒宴。谁知当张楠要与李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李月却称双方不适合结婚,拒绝同张楠登记结婚。一气之下的张楠将李月及其父亲李明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楠诉求的彩礼款中有部分赠与性质存在,最终判决李月返还李楠彩礼款45000元,李明负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后李月上诉至安阳市中院,安阳市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2014年2月11日判决文书生效后,李月及其父亲李明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百般无奈的张楠申请了强制执行。
汤阴县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刘炳多次前往高汉村,但李月却是不知踪迹,其父亲李明对执行法官更是极其抵触,情绪十分激动,称其女儿李月也是受害者,只要女儿不同意,谁也别想拿走一分钱,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尽快执结案件,执行法官刘炳又一趟一趟地前往高汉村,四处打听李月的下落。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次下乡中,执行法官刘炳不经意间听李明家邻居唠嗑时提到李月嫁到了白营乡一个叫东寺佛的小村庄,而且有一个好婆婆,日子过的挺好。执行法官刘炳脑中灵光一闪,一个绝妙的主意在脑海中浮现出来。
在这个东寺佛的小村庄里,执行法官刘炳在村里的老人那里了解到李月确实嫁到了这个村庄,但执行法官刘炳并没有直接去找李月,而是找到了李月的婆婆,向老人家讲明了事情的经过,表明了来因,希望老人家深明大义,能帮忙做李月的思想工作,而老人家也对法院工作表示理解,同意劝说李月。不出所料,面对法官“威风凛凛、东躲西藏”的李月在其婆婆的劝说承认错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
6月的一天,李月和其父亲来到法院执行局履行了返还义务,这起“骨头案件终于顺利执结”,千里缘分散尽后的两人终于冰释前嫌,李月在婆婆的陪伴下回归到幸福美满的新家庭,而张楠也在遥远的地方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