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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8名法警连续36个小时坚守岗位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5-02-03 11:58:22


    1月26日,汤阴法院法警大队耿志峰、石曙光等8名法警昼夜奋战36个小时,从事突发执行案件、执庭等工作,受到全院干警及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当天上午,该院执行局前往汤阴县瓦岗乡某肉牛场执行案件,因该肉牛场原所有人经营期间曾欠下场内职工及当地群众多笔债务,在肉牛场被法院查封期间,牛场内百十头肉牛两次遭到当地群众哄抢,有的群众已将哄抢所得的肉牛变卖,使执行工作面临被动,对法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为确保此次执行工作顺利完成,防止执行期间发生哄抢事件,在接到调警命令后,法警大队队长周军富迅速召集全体法警进行安排部署,决定由耿志峰、石曙光等8名法警携带单警装备及执法记录仪前往目的地执行任务。为确保被执行财产的安全,8名法警忍受着凌冽寒风,在冰冷的冬夜里通宵执行保卫任务。次日清晨,该案件顺利执行,8名法警也圆满完成安保任务,筋疲力尽的他们还没来得及休息一分钟就投入到刑事庭审执庭的工作中,庭审结束后,他们已经连续工作了36个小时,有的法警已熬的双眼通红、精神恍惚。8名法警队员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受到法院干警和院领导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该院法警队始终坚持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司法警察服务人民、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理想信念,把政治业务学习与实战演练结合起来,不断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锻造了一支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钢铁队伍。特别是在此次执行任务中,法警队队员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于吃苦,以实际行动诠释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含义,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榜样。

【简讯】

    1月26日,汤阴法院在案件开庭前安检时,发现被告人韩某携带一把长约20厘米的弹簧刀,值班法警当即将违禁刀具没收,并对韩某进行安全教育。为确保庭审安全,该院法警大队坚持“逢进必检,安全无事故”的理念,加强庭审安全防范措施,对所有进行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仔细、全面检查,有力确保了机关安全和庭审安全。

责任编辑:闫佳丽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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