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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获群众点赞

  发布时间:2015-02-06 15:00:15


     2月5日,汤阴县法院执行局以执行和解的方式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使意外致残的当事人韩某在春节前拿到执行款,也使积怨多年的邻居冰释前嫌,受到围观群众的好评。

    韩某与付某系汤阴县瓦岗乡人,也是多年的老邻居。2012年春,韩某在付某承接的工地打工时意外受伤,致胸椎压缩性骨折,经鉴定已构成九级伤残。因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双方反目成仇,韩某将付某告上法庭。2013年9月1日,汤阴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付某赔偿韩某各项费用共计5万余元,双方均未上诉。履行期届满后,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韩某当即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法官杜连鹏承办案件后,深入分析案情,认为如贸然强制执行,必将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且韩某与付某都属于当地大姓,近亲属较多,若不妥善处理,容易造成不稳定因素。为此,杜连鹏法官多次到付某家中做调解工作,付某最终表示愿意履行给付义务。谁料天有不测风云,2014年年初,付某因股骨头坏死丧失劳动能力,得知此情况后,韩某对付某的遭遇表示同情,也同意放弃部分赔偿费用并给予付某一定的履行时限。2015年2月,该院开展“执行风暴”集中会战活动,杜连鹏法官在瓦岗乡执行完一起案件后带着营养品顺道去看望付某,付某及其亲属感动的当场落泪,付某也表示春节前一定履行赔偿义务,不让杜法官为难。2月5日,在该院执行局的主持下,付某在家人陪同下亲手将3万元赔偿款送到韩某手中,并表达了歉意,韩某也对付某表示谅解,致此积怨多年的邻居相逢一笑泯恩仇。

     围观群众笑着说,“执行风暴”中有一股温暖的风啊!杜连鹏法官笑着说,“执行风暴”不但要有风暴、有力度,而且要有感情,有温度,真正解决群众问题,这样才是正能量,也是此次活动的根本目的。顿时,周围群众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责任编辑:闫佳丽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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