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汤阴县法院将执法记录仪运用在执行、送达、调查取证、处置应急事件等工作中,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取得较好效果。一是配置标准化。将原有的12台执法记录仪优先配置在一线办案部门,尤其是基层法庭,确保“一庭一仪”的标准化配置。2014年又增配16台,为立案庭、信访办、值班门岗等部门装备,实现了部门的“全覆盖”。二是管理规范化。统一归口管理,由法警大队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定保管、使用、存贮等制度,定期检查使用情况。每月对仪器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的及时批评指正。三是使用严格化。要求工作人员下乡和执行公务时必须第一时间开启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中不得随意关闭,确保执法的连贯性和透明度。对摄录、采集到的资料要当天存贮备份,防止资料丢失。四是保障体系化。针对年级较大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培训,传授使用技能,使每名一线办案人员都能熟练操作、应用。每半年对仪器进行一次检查维修,确保仪器的正常使用。五是用途多样化。运用在法院内部督查、专项活动记录、异地送达、信访接待等各项工作中,实现仪器使用的多样化,提升法院工作的整体透明度。截止目前,该院执法记录仪共参与执行案件8700余次,送达6300余次,调查取证、押解5700余次,法院内部督查、信访维稳1280余次。通过执法记录仪的有效运用,该院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在2013年全省163个基层法院绩效考核排名中,该院位列第二,并连续三年在安阳市法院系统中位居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