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汤阴县法院少年庭及办公室人员前往汤阴县韩庄乡孙庄村,为家庭困难的赵振江小朋友送去救助金2000元,帮助其继续完成学业。
赵振江今年14岁,是汤阴县韩庄乡一中九(四)班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品德优良,是同学们的学习榜样。2012年赵振江家人不幸遭遇车祸,其父母及妹妹身受重伤,自家二爷在车祸中丧生。为了给家人治病,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现已负债累累。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年仅12岁的小振江在亲属、村民和学校老师的帮助下,强忍悲痛,坚强面对人生,把心思都放在学习上,但巨大的经济压力让小振江的脸上失去了笑容,也让照顾他的亲属们不堪重负。2015年春节前,该院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韩庄乡十几位代表委员向法院工作人员反映了小振江的情况。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芳走访基层得知小振江的遭遇后,十分同情,当即表示愿意资助小振江,并与该院少年庭自发捐款2000元。2月13日,心系小振江的王新芳院长委托办公室人员与少年庭庭长王志强一道将救助款送到小振江手里,在场的小振江亲属及学校老师、代表委员向法院人员表达了谢意,小振江也表示一定会努力学习,长大以后回报社会,绝不辜负大家的期望。
作为青少年维权的全国品牌,该院始终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该院首创的“三个一”模式先后受到共青团书记处书记傅振邦、最高院、省高院的高度肯定,该院少年庭先后被表彰为“全省法院文明执法示范岗”、“安阳市新长征突击队标兵”“安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并被最高院授予 “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