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汤阴县人民法院对一件涉及残疾人的离婚案件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办理立案手续,获得了当事人及在场群众的一致称赞。
王某系汤阴县伏道镇某村农民,自小双目失明,成年后娶妻罗某,因夫妻感情不和,罗某于三年前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现在王某欲通过起诉解除其与罗某的不幸婚姻,但自己系盲人,去法庭办理立案手续存在诸多困难。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王某拨通了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的电话,寻求司法帮助。
瓦岗法庭得知这一情况后十分重视,立即指派负责立案的工作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王某家了解情况。针对王某系残疾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实际,协助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起诉状,当场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后又主动向县法院主管院长汇报,帮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获得了王某及在场群众的一致称赞。
多年来,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坚持多措并举,采取上门立案、巡回开庭、减缓免诉讼费等便民措施,大力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诉讼活动的司法环境,受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