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简介 -> 法官风采

2014优秀法官——王加山

发布时间:2015-03-04 08:51:29


    王加山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认真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加大诉权保护力度,着力提高审判质效,有效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行政审判工作目标。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连续四年超过100件,所审结的案件全部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无矛盾激化和引发上访,无违法违纪。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四年被河南省高院授予优秀行政法官荣誉称号。

    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加大诉权保护力度。坚持加大诉权保护力度,对行政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起诉,只要符合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立案条件,坚持先受理,后审查的工作思路,在审查立案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指导,不设置门槛,应收尽收,杜绝有案不收、告状“无门”的现象,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大力开展行政诉讼法颁布25周年宣传活动,提升行政诉讼的社会认知度。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同行政机关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向当地人大汇报,争取人大和政府的支持。

    做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机制。连续四年行政首长应出庭应诉率达到70%以上。有效地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提升了行政审判的影响力。

    认真做好跨区域异地管辖工作。自2014年5月1日安阳市法院基层法院第一审行政案件跨区域异地管辖工作实施意见开始执行,汤阴法院具体审理滑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审判效率。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最大限度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合法性审查的标准,对违法的行政行为顶住压力,该撤销就撤销,该确认违法就予以确认,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5月1日以后,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78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达到15件,比例高达19.2%。突破以往的比例,达到了历史最高值。

    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修正案,为新法的实施提供保障。利用工作之余认真研读,并就新规定如行政首长出庭、立案登记制度、判决方式的变化等重点学习,并提出了自己的心得。同时针对法律文书样式的变化进行了研讨,并作了初步的起草,为2015年5月1日新法的实施做好了准备,

责任编辑:闫佳丽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