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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优秀法官——赵丽

发布时间:2015-03-04 08:55:00


    赵丽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执法为民,在信访工作中,能够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妥善化解信访案件,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排除干扰。连续二年该院信访工作考核均列全市前茅。

    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适应新形势信访工作要求,该同志坚持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涉诉信访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并注重学以致用。通过认真学习和不断实践,该同志熟悉掌握了涉诉信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得到较大提高。

    推进信访规范化建设。一是相继完善了信访案件的接待、登记、批示、转交、办理、反馈、存档等一系列信访工作流程,加强信访案件跟踪督办,真正做到具体案件有人管、有人抓,为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该同志具体承担了该院信访工作《信访工作十项制度》、《信访接待登记制度》、《院领导天天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等制度的修订工作。相关制度的建立,为涉诉信访工作的开展、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三是每月底统计全院进京赴省到市访及信访案件办理等情况并进行通报。为院党组决策提供了准确依据。四是该同志能够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理各类信访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一方面注重向交办部门及时汇报办理情况,另一方面认真答复信访人,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同时,注重本院各部门信访规范化办理工作,该院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化办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勇挑重担,敢于担当。该同志牢记“信访工作无小事”的警言,当有信访人来院缠访闹访时,她总是冲在第一个,第一时间稳控接待信访人。接待来访群众,做到“有来有往,随访随接”,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记录在案,再向有关领导汇报。规范接访,使上访者有了盼头,看到希望,心里石头落了地,情绪不再焦躁偏激,很多隐患就这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在接访中她热情对待每次群众来信来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信访人感到自己得到重视,有效化解信访人的不满情绪,赢得理解,促使信访案件圆满解决。

    甘于奉献。在信访工作一线,该同志从没有嫌工作环境差、抱怨生活待遇低,始终保持着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她视办理好每一件信访案件,让信访群众满意为乐趣和追求。经常在节假日和双休日加班加点,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学习着,成长着,奉献着。总是说,自己的付出是微不足道的,而得到的回报是无价的。信访工作让她熟悉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懂得了待人接物为人处世的道理。她感激信访工作对自己的锤炼,感悟到信访工作的价值,也感受到了信访工作的回报。

    成效显著。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因环节多、因素多,极易产生涉诉信访隐患,面临的稳定风险十分严峻。2014年度以来,由其直接经手办理的各类信访工作共计86件。其中,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件46起,其中来信7件,来访39起,办理回复率100%,特别是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交办的38起涉诉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率达73.7%,群众满意率逐步上升,没有发生重大的不稳定事件。

责任编辑:闫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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