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党建文化

浅析急需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案

  发布时间:2015-03-18 10:48:48


    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代表建议,急需“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张立勇代表认为,侦查机关对拘留、搜查、扣押、侦查实验等一系列侦查活动也是自行决定、实施,缺乏必要的制约。而正是由于对侦查机关的监督制约的不到位,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侦查手段、措施的随意使用,更加容易侵犯公民权利,才在某些情况下产生非法证据或者是受到证据合法性的质疑,从而成为滋生冤假错案的诱因。

    在过去的几年当中,河南的“赵作海杀人案”,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杀人案”,湖北“佘祥林杀妻案”,浙江“张氏叔侄强奸案”等许多冤假错案被一一披露。这些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有的已经在监狱度过了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光,终于等到了沉冤昭雪的这一天,但有些人都已经被执行了死刑,在有生之年都没能等到平反冤屈的到来。这些冤假错案得以查清,基本是因为多年之后真凶落网或者是案件当事人现身,否则查清陈年旧案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而出现这些冤假错案的原因除了当时的客观条件,也有案件在侦察过程中不透明,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取得的合法性难以保证,侦查机关在侦察过程中有时候存在对某些关键证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是侦查机关处于片面追求定罪的原因,有意无意忽视对于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等,而公诉机关收到的相关证据就有可能存在全面性不够,合法性不足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审判机关对于案件的事实情况就无法进行深入全面的掌握,从而使得冤假错案的产生具有了一定的可能性。

    张立勇代表建议的“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也建议更加明确审判机关的监督职能,审判机关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的事实情况或者案件的相关证据存在疑点时,可以建议公诉机关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从而减少冤假错案出现的几率。

责任编辑:闫佳丽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