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的案件你们利用休息时间送达,真是不知怎么感谢才好啊!”3月22日早晨7点多,当原告暴某得知自己起诉的案件有效送达后,感动地对法官如是说。
去年12月份,暴某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将李某诉至汤阴县人民法院。经该院瓦岗法庭的法官多次到李某家中送达应诉手续,因李某长期在陕西做生意,只是在逢年过节和家中有事时才偶尔回家,虽经法官多次电话联系,但李某对法院的电话通知置之不理,造成该案一直未能有效送达,预定的开庭时间也因此一再变更,暴某心急如焚。
3月21日,法官经多方了解得知,李某因家中有事将于当天夜里返家,遂于3月22日清晨6点赶赴李某家附近蹲守。7时许,正当李某准备出门离家时,被法官顺利找到,法官将开庭应诉手续送达给李某。因李某拒绝签收,法官遂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并拍照记录了送达过程,至此该案有效送达,解决了暴某所诉案件长期未能有效送达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