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汤阴县法院城关法庭运用过错剖析法调解了一起因一元包子钱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主动履行。
2009年7月,赵花到张建开办的早餐点就餐,结算饭费时,因一元包子钱与服务员发生争执,赵花称吃了9元钱的饭,给了10元钱应找回1元,服务员称赵花吃了1元钱的包子未结算,饭费应为10元。因区区1元钱,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架,店主张建认为是赵花无理取闹,故意找茬败坏自己的声誉,遂在气急之下将赵花打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赵花将张建诉至法院,要求张建赔偿其医疗费等共计8000元。
承办法官深知,看是一起很小的案件,却关乎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早餐点老板张建看重的是他的信誉,其一再声称,赵花没吃包子,服务员是不会向她要帐的,赵花的赖账行为实在令人可恶。赵花看重的是她的医疗费,声称如早餐点不支付其医疗费,其将与家人一起到早餐点自讨公道,早餐点这种强要饭费的作法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双方矛盾一触即发。如不能妥善处理该案,可能再次引发打架。于是,承办法官审时度势,召集双方当事人剖析事件原因,帮助他们分析各自的过错,促使赵花意识到自己确有做的不妥的地方,由于自己处理事情不冷静,言语过激,以致酿成本案纠纷,赵花表示愿意放弃不合理的诉求。张建也认识到,因为1元包子钱,与消费者发生争执,作为店主完全应该妥善处理,但却因一时冲动出手伤人,愿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最终双方均作出让步,达成了调解协议,张建当庭给付赵花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800元。双方对处理结果满意,一起因1元包子钱引发的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圆满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