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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档案局副局长刘延龙到 汤阴县法院调研指导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28 11:09:44


4月16日,河南省档案局副局长刘延龙、业务处处长翟霣远一行到汤阴县法院调研指导档案工作。安阳市档案局局长牛建芳、副局长郝悟昌、汤阴县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夏军、县档案局局长郭艳红及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永斌陪同调研。

刘延龙局长一行听取了该院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档案室建设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仔细察看了档案室软件、硬件设施,详细了解了诉讼档案和文书档案等相关材料以及电子归档情况,查阅了档案分类、数字化档案演示、日常档案管理工作记录等。随后参观了该院的文化长廊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

刘延龙局长对汤阴法院的档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院档案室设施设备齐全,落实措施到位,各门类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规范到位,档案展览展示和信息化水平较高,同时认为该院整体工作进展良好,走在全省法院的先进行列,尤其是文化建设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成效突出,大放异彩。针对下一步工作开展,刘延龙局长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严格控制纸质档案的增量,增加电子档案的存量。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提高信息化水平,逐步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充分发挥电子档案便于存贮、使用、管理的功效。二是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管理上台阶。法院信息化水平与档案工作的信息化密切联系,档案工作的信息化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如本级的文件直接用电子形式下发,就更便于使用和归档,同时要将上级下发的纸质文件及时转化为电子形式,形成信息化管理体系,统一管理、规范使用。三是发挥文化建设优势,创新教育基地新思路。要充分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将法院文化建设与当地文化有机融合起来,形成特色明显、内涵丰富、意义深远的文化阵地。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要开拓思路,在构建流动教育基地、增加展板的同时,可以将教育基地的丰富内容制作成教育视频在网络发布或者编辑成书向中小学生发送,进一步扩大教育范围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教育功效,为打造全国品牌积累先进经验。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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