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汤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历经90多天耐心沟通、40多次下乡调解的耐心工作后,最终以和解结案的方式顺利执结一起因“亲人死亡赔偿金”而引发的财产案件,受到当地百姓的一致称赞。
2014年11月,谭某的丈夫郭某在汤阴县某公司打工时突发疾病死亡,公司刚赔付郭某的赔偿款52万元也被郭某的母亲张某拿走。因为赔偿款的分割问题,谭某与张某争执不下,矛盾愈演愈烈,最终对簿公堂。法院经过审理后,将数额进行分割,判决谭某及其儿子共计应得26万元。判决作出后,张某在规定期限仍拒绝履行。于是,谭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刘现光法官承办案件后陷入了深思。如果贸然执行,必将使原本就已脆弱的亲情化为仇怨,造成更深的家庭矛盾,而且通过事先调查得知,郭某出意外之前才刚过22周岁,结婚生子让全家人都幸福无比,突如其来的灾难使母亲张某产生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特别是谭某在郭某去世后带着刚出生的孩子回了娘家,刚失去儿子又见不到孙子的张某整日以泪洗面,精神恍惚,全村人都十分同情。
这注定是一件棘手的“亲情案”。在于张某的接触中,刘法官了解了她的真实想法,张某担心20多岁的儿媳改嫁,亏了自己的亲孙子,所以执意保管赔偿款,将来给孙子上学、买房、娶媳妇用。刘法官决定把张某的孙子作为突破口,不惜一切代价确保案件顺利执结。刘现光法官与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前往张某与谭某家中做工作,从孩子的成长和祖孙三代亲情出发,耐心细致地开导。通过执行法官们的温情劝说,在经历了30多次的村路奔波后,张某同意将钱拿出,但要求孙子必须由自己抚养,为进一步打消张某顾虑,避免功亏一篑,刘现光法官又多次找到谭某家中长辈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家族成员出面做工作,又是漫长的奔波,又是一次次下乡调解。通过一多月的多方调解,张某不再坚持自己抚养孙子,但要求孙子在春节和中秋节的时候必须回家一起过,并答应拿出谭某母子的26万元,而谭某母子最终也同意该条件。
6月26日,谭某在收到执行款后带着儿子来到张某家中,张某紧紧抱着自己的孙子,久久不能松手,她也真诚向谭某道歉,一家人在失去亲情后又重获亲情,谭某和张某也不忘向刘现光法官表示感谢,而刘法官也为这一家人拍了一张难得的全家福,此时周围早已响起围观群众雷鸣般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