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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联动”实现无缝对接

发布时间:2009-09-24 08:46:15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主动加强与辖区行政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努力实现三主体在民事案件调解工作上的无缝对接,巧借社会各界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该庭辖区距离县城较远,人口复杂,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为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避免更多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该庭协助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入手,通过认真采取对基层调解组织进行指导培训、互通信息等,积极构建由人民法庭、乡镇司法所和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的三调联动调解网络,尽量使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讼前。同时,该庭对调解组织调解不成的案件,在依法受理后,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的调解组织,要求其配合、协助法院共同调解,将司法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引入诉讼机制中,使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结合,从而更加有效地化解民事纠纷。

截止目前,该庭指导或委托辖区内的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达52件,使三调联动工作真正实现了无缝对接

 

 

 

 

责任编辑:秦治民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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