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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那些事”

发布时间:2015-09-25 16:02:24


    “法院把法庭搬到俺家门口来,现场开庭,现场说法,近距离旁听,直接受教育,比‘今日说法’还有意思。”9月15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在古贤乡古贤村巡回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后,旁听群众张大山说。

    “六五普法”期间,汤阴县人民法院在巡回审判过程中,注重将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纠纷在基层与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相融合,让群众在家门口学法、懂法、用法,受教育,收到明显实效。

    巡回审判让俺知道这是犯罪

    “你们不到这来开庭,我差点也要犯罪了,是巡回审判让俺知道这也是犯罪”。9月13日,韩庄一位农民旁听法院巡回审判一起滥伐林木案后,庆幸地告诉法官。今年3月,农民庞林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到自家田采伐林木,共采伐林木积9个多立方米。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庞林已经构成滥伐林木罪。而法官在走访中了解到,类似的现象在农村大量存在,很多群众普遍认为采伐自家种植的树木不需要向林业部门报批。如果不把这种观念纠正过来,那么像庞林这种无意识的犯罪还会不断发生。于是法院决定到庞林所在村开展巡回审判,教育群众,转变观念。开庭当天,100多名村民旁听庭审,他们在自家门口亲历了一场“以案说法”。

    巡回审判教育俺,赡养老人是义务

    “巡回审判教育俺,赡养老人是俺应尽的义务”。汤阴法院巡回审判一起赡养案后,被告羞愧的说。今年8月19日,汤阴县法院在受理一起赡养案件中了解到:原告刘金花今年已86岁高龄,丈夫去世早,自己辛辛苦苦将5个子女拉扯成人,子女们现都已为人父母、儿孙满堂了。不幸的是前几年大儿子和二儿子相继病逝,两个儿媳借口丈夫已死,不再尽赡养老人义务,其他三个子女见两个嫂子不赡养老人,心中感觉不平,也拒绝赡养老人。老人无奈之下提起诉讼。法院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再加上这类案件在农村较为普遍,如能在该村审理好该案,不仅有利于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还能对其他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遂决定将法庭搬到刘金花家去开。开庭后,法官对被告采取换位法进行说服教育,面对旁听群众的纷纷谴责,被告羞愧难当,当场调解,签订协议。

    巡回审判震慑欠薪犯罪 ,倡导诚信社会

    “这次巡回审判的虽然只是高某个案,但对于社会上有类似情节的人员,或者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人也起到了一个非常好的震慑作用,对构建诚信社会也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希望法院对类似案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让恶意欠薪者,成为过街老鼠。”5月20日,河南省汤阴县人大代表赵爱民旁听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后说。2011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高某雇用张某等十余名工人对汤阴县某厂办公楼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高某于2012年1月领取了工程款,但并未支付工人工资。随后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高某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高某在收到责令整改决定书并支付工人工资16000元后逃匿。对剩余的36033元工资款,高某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汤阴法院巡回审判宣判后,高某愧疚的说,“没有想到拖欠工人工资会犯罪,会被判刑,我真后悔,也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犯这样的错误。”

    “通过巡回审判进行普法宣传,群众‘听得懂、看得明、靠得住、信得过、愿参与,易接受’,教育效果非常好。”汤阴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新芳说。

    汤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党顺这样评价道:“我们汤阴县连续五年被表彰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连续五年公众安全感达93%以上,这和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是分不开的,法院通过巡回审判这一形式,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和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谱写了社会和谐稳定的法治乐章。”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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