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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穷尽措施治“老赖”

  发布时间:2015-10-23 08:57:45


    “如果不是害怕法院强制执行,我是不会妥协的。”10月21日,河南省汤阴县城关镇林某在和解执行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后,对法院执行员说。

    原来,林某承包了村民小组2亩蔬菜大棚地,因用水问题发生纠纷,林某拒交承包费,村民小组要求终止合同,为此双方进行了多次多年诉讼、上访。今年8月,法院判决生效后,村民小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林某提起申诉的同时开始上访。今年9月,汤阴县法院开展“百日攻坚执行会战”活动后,执行人员根据案情将抗拒执行的后果告知被执行人林某后,林某畏惧法院强制执行,提出了让步条件。在执行人员的斡旋下,这起棘手的案件执行和解。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老赖”规避执行行为,汤阴县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力破“执行难”顽疾。

    该院明确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每一起案件中,都必须做到“三个穷尽”,即穷尽职权、穷尽执行措施、穷尽可供执行的财产,对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房产登记、车辆登记、银行账户、到期债权、经营收入调查取证到位;并承诺只要当事人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24小时受理举报、出警执行。

    在“百日攻坚执行会战”活动中,该院已执结各类案件137件,执行标的达460余万元。

责任编辑:闫佳丽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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