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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有招治 军属农民工得赔偿

  发布时间:2015-12-28 14:54:41



    临近年底,河南省汤阴县法院加大对涉农维权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处理一起申请执行人既是打工导致一级伤残的农民工,又是一名军属的执行案件时,享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荣誉的汤阴县法院果断采取措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随后于某某主动履行剩余赔偿款16万元。图为12月25日,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苏洪涛前往申请执行人李某家中送执行款。

责任编辑:闫佳丽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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