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安阳市中院 “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1月18日,汤阴县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城关镇东关村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给社区及周边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法制课,切实提高了法律服务的主动性,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2015年11月7日,小李驾驶货车行至汤阴县文昌路段时与骑电动车的王某相撞,造成车辆损坏、王某以及电动车后座上的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汤阴县公安局交通部门鉴定,小李负事故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李某无责任。双方因赔偿数额无法协商一致,王某、李某遂将小李诉至汤阴县法院。
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小李的机动车购买了保险。承办法官秉承高效便民的主旨,积极奔走,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特别是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沟通,并在开庭审理前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运用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做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最终各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小李当庭一次性赔偿原告王某、李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人民币6000元(赔偿款当庭支付完毕);原告王某、李某放弃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承办法官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庭审结束之后,法官还对参加旁听的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通过巡回审判的形式不仅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见证法官实现公平正义,还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教会群众如何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