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祝丽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16-03-30 16:24:05
申请人祝丽,女,1987年9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湖南省道县梅花镇井头村3组。身份证:52212********。
2016年,我院以祝丽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祝丽以其正处于哺乳期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4日。
二O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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