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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6-05-06 16:51:13



    5月5日下午,汤阴县法院召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树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党顺出席并讲话,汤阴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洪涛作动员讲话。

    会上,苏洪涛院长指出,全院上下要凝聚改革共识,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动法院发展的重大机遇,主动担当,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推动法院工作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上发展。苏院长强调,要盯紧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改革重点,对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尤其是法官入额问题要有正确认识,正确对待各类人员的薪酬待遇和不同类别人员的发展前景。要明确责任分工,深入落实改革事项;注重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推进改革。

    韩党顺书记就加强党委政法委在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强调了几点意见。要明确方向,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统筹协调,搞好汇报沟通,把好方向,强化督导,在组织上、政策上、制度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为改革试点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试点工作全过程,精心做好动员部署、专题培训、政策解读工作,努力形成共识;要强化宣传舆论引导,把好宣传报道关口,正确引导社会预期。

    最后,常树军副院长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把汤阴县法院作为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之一,是市中院党组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体现了上级法院对汤阴县法院领导班子及全院干警的充分信任和对该院整体工作的极大肯定。他强调,要认真落实市委、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的安排部署,化压力为动力,发挥锐意改革的创新精神,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仅仅抓住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等改革重点,选任员额法官要坚持好中选优,综合考虑政治素养、廉洁自律、职业操守、专业素养、办案能力、从业经历等条件,确保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善于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保障法官依法履职、公正办案。改革试点和日常审判工作要结合好,不能顾此失彼,要做到互相促进、互相提升。要以舍我其谁的担当、敢闯敢试的勇气、科学严谨的态度、真抓实干的作风、卓有成效的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任务。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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