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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利用周末两天时间结案132件 获当事人称赞

发布时间:2016-08-08 08:35:54


    6月25日、26日,汤阴县法院民二庭庭长田太军带领该庭全体法官利用周末时间,审结了132件涉及一百余户业主维权的系列案件,其中判决10件、当庭调解10件、撤诉112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和小区业主的一致称赞。

    2015年,汤阴县某物业公司在服务合同未到期的情况撤离某小区,致使上百户业主在缴纳服务费后未能享受相关服务,小区管理处于失控状态,生活环境脏、乱、差,业主群情激愤,多次进行群体访,后经县有关部门引导于2016年5月底诉至汤阴县法院。 针对这起涉及上百户的群体诉讼,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洪涛高度重视,亲自指示民二庭要特事特办,组织精干法官,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尽快解决业主的诉求。由于物业公司突然撤离,去向不明,寻找物业公司成为诉讼阶段的工作重点,承办法官田太军、韩凤玉、郑海霞、张丽等4人多次到物业公司的注册登记地郑州进行寻找,但公司注册登记住所地的大门紧闭,空无一人,法官通过多种途径也无法确认当前该物业公司的准确位置。虽然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4名承办法官仍未放弃努力,不断扩大寻找范围,最终得知该物业公司在濮阳市台前县还开展业务,4名法官获悉该情况后立即赶赴台前县,想尽办法与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向其讲明法律和政策,打消其思想顾虑,并顺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为全精力审理好这一群体诉讼案件,民二庭全体法官上阵,利用周末时间集中开庭。6月25日、26日庭审当天,民二庭制定详细预案,根据案件性质将132起案件分门别类,采取“能调则调,以判促调,同类性质,同类处理”的原则,一方面作好释法答疑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稳定当事人情绪,劝说当事人通过诉讼代理人表达诉求,一方面维护好庭审秩序,严肃法庭纪律,保证庭审依法有序进行。通过民二庭法官两天紧张忙碌的辛勤工作,132起案件最终顺利审理完毕,这一涉及近500人的群体纠纷得以妥善化解。该院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和围观群众的一致好评,树立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有效提升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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