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人民司法的公正、公开,推动人民陪审工作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汤阴县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加强安排部署,加大工作力度,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权利,采取“五化”工作模式,不断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遴选范围广泛化。我院积极同县人大、司法局沟通协调,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先后收到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组织推荐的陪审员候选人材料130余份,涵盖科技、农业、教育、卫生、城建、水利等各行业专业人才及党建、老干、共青团、妇女、工会等各团体代表,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基层群众候选人比例达到四分之三,远高于规定要求三分之二,真正把一批公道正派、热心法律事业的陪审员选任了上来,使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法官人数的三倍以上。
二是区域管理规范化。对人民陪审员实行严格管理,原则上实行住所地区域内随机抽取使用原则,由县城10个乡镇的法庭和院内审判业务部门统一使用管理,及时与所在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企事业机关单位联系,对其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时获得信息,从政治上确保人民陪审员的先进性和代表性,确保人民陪审员职能的正常发挥。
三是考核制度严格化。我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庭审、执行工作纪律的通知》等制度。政治处会同有关审判业务部门对人民陪审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人民陪审员的出庭情况以及工作态度、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和司法礼仪等,并将年度考核情况通知人民陪审员及其所在单位及居住地基层组织,对成绩优异者,予以表扬奖励;对长期不参加庭审活动或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陪审员提请人大常委会免职。
四是业务培训常态化。我院采取集中培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一些案例的评判方法和标准等,由审判员集中给陪审员进行讲解,让他们随时把握案件的处理原则和标准。同时开展人民陪审员的岗前业务培训,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廉政纪律、开庭礼仪等任前培训,明确其基本权利和义务,培训结束对其进行考量测评,提升业务能力。组织陪审员参与庭审,通过庭审调查、辩论、调解等环节,让陪审员明白,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解决问题的前提。通过审判长或审判员对个案的不同时期的调解,采取不同方式的调解,让陪审员从中学习调解的时机和技巧。
五是专项经费保障化。我院对人民陪审员有关的各项经费,做到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保障人民陪审员的补贴、学习和培训经费。各业务部门对辖区内的人民陪审员每年至少安排陪审1-3起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合理安排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庭审活动,并建立台账。同时做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情况的登记,每月20日前将陪审工作日志、生效法律文书及办案情况汇总表交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报政治处,确保补贴费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