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郑家 帅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16-09-08 16:17:22
申请人郑家帅,男,1991年6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住汤阴县任固镇北固城村30号。身份证:41052********。
2016年,我院以郑家帅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郑家帅以其患肺结核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3日。
二O一六年九月八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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