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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主动应对执行难

  发布时间:2009-10-19 14:49:54


 

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汤阴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工作中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在五个方面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案件顺利执结。

一是主动与当事人交谈,受案后执行人员要主动约见当事人,摸清申请人的要求和被执行人没有主动履行义务的原因,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进一步开展工作。二是主动沟通和协调,不仅要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调,还要主动与审判阶段的审判法官沟通,从根本上摸清案件的来龙去脉,为调解做好准备。三是主动做案外工作,解决双方当事人生活上存在的困难,用真情感化当事人,使被执行人能够主动的履行义务、申请人能够体味法官的真诚。四是主动开展调查,查银行、查房产、查工商、查车管、查税务、查到期债权。五是主动采取执行措施,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要积极地、合法地采取执行措施,确保及时、正确、有效、人性化的执行.

责任编辑:秦治民    

文章出处:汤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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