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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郑会付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16-10-08 15:44:56


    申请人郑会付,男,1955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文盲,住汤阴县瓦岗乡辛庄村。身份证:41052********。

    2016年,我院以郑会付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郑会付以其患高压血三级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3日。

    二O一六年十月八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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