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汤阴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促使原被告双方就子女抚养及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圆满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感情初期甚好,但丈夫李某脾气暴躁,后常因家庭琐事谩骂和殴打妻子张某,张某无法忍受丈夫的粗暴,于2016年1月份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经过法院的耐心调解和好,张某愿意再给丈夫李某一次机会,但李某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仍旧为所欲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张某于2016年9月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为妥善处理此案,在法庭开庭前,承办法官就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由于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双方矛盾比较大,原告方申请证人出庭就达二十多人,且双方就子女问题及共同债务分歧比较大,双方对立情绪激烈。在开庭当天,一二十人围着原被告在法庭门口吵闹,法官们赶紧上前劝阻,询问原被告情况,原来是债权人得知今天原被告双方要离婚,平时去他们家都找不到人,认为今天找原被告要账是一次很好的机会。被告认为自己长期外出打工不在家,这都是原告借他们的钱给打的欠条,自己并不知情,所以不应由自己还债。债权人十分气愤,认为他们不能因为离婚就赖账。一时间气氛剑拔弩张。法官向债权人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告知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过多次释法劝说,债权人同意离开。法官为了更好地化解原被告双方矛盾,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对原被告就子女问题及债务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同意离婚,但坚持要求抚养两个子女,且不允许原告探望子女,债务也不负责还,对此原告张某坚决不同意,调解工作一时进入僵局。法官们不放弃调解,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从近二十年的夫妻感情为切入点,轮流讲解子女成长的重要性、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及婚姻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好好协商解决,原、被告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
近年来,汤阴县人民法院,为了维护妇女的权益,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结,深入到农村、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各法庭积极与所在辖区民政、妇联、村委会等部门建立联系,形成调解合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多一些理解,让社会多一份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