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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农民工讨薪 法院来帮忙

发布时间:2016-12-09 11:50:55


    12月8日,汤阴县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涉及十五名农民工的欠薪案件。从2016年9月立案到执行款到账,该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仅仅用了三个月,就妥善解决了该案,依法保障了这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今年3月,该院受理了张某等十五名原告诉被告河南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河南某公司给付张某等十五原告工资款共计人民币258 000元。被告于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内给付原告工资款10 000元,剩余工资款248 000元于2016年8月15日之前全部给付完毕。但到期后,该公司并未按照调解协议给付张某等人剩余工资款。该院受理张某等十五人向法院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为十五名被拖欠工资的弱势群体,必须尽快执行。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双方送达执行通知书,看到被执行人无意积极配合执行,执行法官对其采用多项执行措施,将该公司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加大对其涉案财产的查控力度,防止其利用各种方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经过实时查控,最终确定该公司在上海某银行有一笔款项入账,执行法官及时对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又连夜赶赴上海将执行款项进行划拨。自此,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快速执结,十五名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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