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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刚柔并济” 建设“诚信汤阴”

发布时间:2017-03-17 11:34:30


    从2016年开始,河南省汤阴县提出建设“诚信汤阴”的目标,一时间,那些被法院曝光的失信人“老赖”面临着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难堪。汤阴县法院利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唤醒“老赖”的诚信,化解当事人的戾气,使“诚信汤阴”建设中不仅有法律的威严,也有人性的和谐。

    2017年3月14日,在汤阴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就有这样和谐的一幕: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之下,三位宜沟镇赵屯村的村民与被执行人王某顺利和解,并现场拿到3万元执行款后,对执行法官和王某这样说:“大家都是一个村儿的,只要讲信用,以后还可以做伙计(朋友)。”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2015年,赵屯村的晋某等28名村民在同村的建筑包工头王某的带领下,为一建筑工地干活儿。工期结束后,农民工的工资只结了一部分,王某为欠下的3万元工资款写下欠工资明细表和总欠款条,之后经工人多次到其家中催要,王某均以建筑工程款未到账为由,不予结清。随后民工们只好集体到汤阴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应结清剩余工资款3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仍然不予理睬,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在执行期间,法院通过多方查证,并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停滞。但2016年春节期间,执行干警杨剪接到申请执行人晋某的电话,得知王某在2016年年底翻新了自家的一处旧房子。这一消息证实王某是有履行能力的。于是,今年上班第一天,执行员杨剪就和同事一起,驱车到王某所在的村子,将其强行带回法院。在说服教育未果的情况下,执行员对其处以拘留十五天的处罚。期间,王某的妻子曾经到法院执行局大闹,态度蛮横。执行干警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是一个村的,应该尽量避免案件虽然执行了,村民之间的关系却彻底破裂的局面。随后,干警主动联系该村干部,同时分头到拘留所和家中做王某及其家人的工作,向其说明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拒执罪,再执迷不悟的话会受到刑事打击,而且同是村民,有的还是街坊邻居,失了诚信,以后在村子里肯定会被人瞧不起。在这样刚柔并济的释法明理下,王某逐渐认识到自己失信的代价是巨大的。3月14日,在法院执行人员的主持下,他与农民工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现场支付了剩余工资款。双方虽然曾经剑拔弩张,但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解中,终于握手言和,同村之谊得以延续。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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