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当事人,在这起执行案件中是被执行人,在另外一起执行案件中却是申请执行人。贪欲一时蒙了眼,使他只想着让法院帮其要钱,却又耍赖不想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汤阴法院执行法官对症下药,使其将心比心,从贪欲中醒悟过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申请人撤销申请,案件终结执行。
武某和李某是该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两人还是亲戚关系。2014年6月,安阳某房地产公司通过李某向武某借款十万元,因小叔子李某出面担保,而且约定的利息也比银行的高,武某便把钱放心地给了该公司。半年后,武某没能按时收到利息,准备把钱要回时,才发现该公司已经倒闭。2015年,武某诉至汤阴法院。法院判决该公司给付武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李某作为担保人对该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公司已经倒闭,无还款能力,李某又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武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开展执行工作。李某认为自己只是担保人,对判决结果心不甘情不愿,不予配合,几年来一直东躲西藏。执行法官先是对其做思想工作,告知他作为担保人,在法律上就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迅速对其名下一套独院房产进行了查封,令其限期腾清院落房屋内的物品,法院将对其房产进行司法拍卖。李某眼看老母亲留给自己的老房子即将不保,自己童年的记忆也将随之消失,这才向法院申请延后司法拍卖的时限,并且主动说明,自己在其他法院申请执行别人,对方也有一套房产被查封,并且已经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他即将拿到20万执行款。刘法官向另一法院执行局了解核实了李某所说情况属实之后,找到了执结案件的突破口。为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降低执行案件的司法成本,法官决定暂停对李某房产的司法拍卖程序,同时劝李某要将心比心,自己作为要债人,更不应该做别人眼中的“老赖”。最终,在法官的循循引导下,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在拿到自己应得的执行款后,立即把10万元交给武某。
7月2日,双方达成和解,一场民间借贷纠纷就此落下帷幕。签下和解协议的时候,李某和武某一样感谢法官的倾心调解,不仅使他们找回了丢失的亲情,还让李某避免了一场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