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欠债不还 虽远必执

  发布时间:2017-07-15 11:54:21


    被执行人欠钱不还,自持家在外地,对法院执行通知置若罔闻。法院通过冻结查控其银行账户,倒逼其主动履行,实现执结异地执行案件。7月10日,河南南阳内乡县的被执行人谢某主动来到汤阴县法院,履行了应缴的13000元执行款。

    事情还从得从谢某向王某借债说起,家住汤阴县的王某与谢某民间借贷案经汤阴县法院民事调解,谢某应偿还王某13000元借款。法律文书生效后,谢某拒不履行。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谢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报告财产,但谢某家住内乡县,又长期在郑州等地打工,她认定远在千里之外的法院不能把她怎么样,对法院的多次传唤视而不见,不理不睬。为此,法院将谢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具有多年执行经验的法官刘现光分期查询了谢某的银行帐户,发现谢某在四个银行均开有账户,且存款额度时有浮动。刘法官将这些账户挨个进行冻结后,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发现谢某的银行帐户资金增多,累计已达到3万元。刘法官正式通知谢某,如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银行存款进行划拨。谢某眼看存款无法正常取用,只好拿着现金到法院交了执行款。

责任编辑:王伟镔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