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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妨碍邻居建房 抗法拒执终受刑罚

  发布时间:2017-07-27 17:50:11


    农村宅基地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村发展的普遍问题。近年来,汤阴县法院在执行农村规划建设案件中加大执行力度,严格依法办案,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样板。

    家住汤阴县宜沟镇的代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而且各种手续齐全,符合村镇规划。然而,邻居贾某却因自己不同意而寻衅滋事,不让代某施工。代某施工不成,只好将贾某诉至汤阴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贾某等赔偿代某经济损失3000元,且不得阻碍代某施工建房。贾某不仅不赔偿损失,而且还变本加利,对代某恶语相加,威逼其如果继续施工,就对其下狠手。于是,代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贾某下发了执行通知书。7月17日,代某正在施工,贾某带着家人强行闯入施工现场,阻止工人施工。代某随即电话通知法院执行人员。接到电话后,法院火速组织五名干警赶到现场。在现场,干警稳控局面,劝导贾某不能干涉代某正常施工,但贾某不仅不听,还要其家人抱住执行人员的腿,对执行人员推拉,妨碍执行人员执法,并对执行人员进行语言侮辱。鉴于贾某的蛮横拒执态度和行为,法院当场将其强制带回法院,对其予以司法拘留。为严厉打击贾某无视法律的违法行为,为社会上此类行为树立警戒线,汤阴法院随后以拒执罪判决贾某4个月拘役。

    得知审判结果后,贾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虽然赔偿了代某的经济损失,自己还是成了有犯罪前科的人,真是赔了妇人又折兵。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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