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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爱夫妻对簿公堂 法官调解再续情缘

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成功调和一起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0-04-29 09:19:37


    2010年4月5日,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调和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黄某经法庭调解自愿撤回要求与丈夫蒋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二人重归于好。

    家住汤阴县伏道乡伏道四街村的黄某与蒋某是一对恩爱夫妻,二人结婚已有十余年。去年2月份原告黄某在汤阴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找了一份后勤保管的工作,由于工作原因常值夜班。被告蒋某便认为黄某可能与他人有染,便秘密跟踪黄某达半年之久。最终蒋某仅发现黄某与同公司的男同事上下班同行,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后原告黄某发觉其丈夫蒋某跟踪自己,从心理上感到双方已发生夫妻信任危机。由此双方经常争吵,后进一步升级为家庭暴力。在此情况下黄某向汤阴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法定的抚养费用。汤阴县法院瓦岗法庭于2010年3月20日受理该案,该庭副庭长杜连鹏主动承办此案。杜法官经过认真细致询问原告及其家属,了解到该案的真实情况后,又走访了原被告家周围的邻居,充分掌握了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症结”所在,便积极的从法理和情理方面耐心的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

    经过杜法官近半月的不懈努力,原告谅解了被告以前的行为,被告也书面保证在以后的生活中充分信任原告,原、被告最终达成了重归于好的调解协议。看到原、被告之间的误会解除,杜法官脸上露出了笑容……。

责任编辑:秦治民    

文章出处:汤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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