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带着新春祝福和真诚悔意的短信,融化了原被告之间的坚冰,触动了双方的真情,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在汤阴法院主审法官的主持下,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被告贾某为个体户司机,从事货物运输业务。2009年4月19日,被告为原告运送一批酒瓶至江西省某酒厂,途经郑州新区高速公路时,车上酒瓶发生塌垒,成箱成箱的酒箱被甩出车外成了碎渣或破损。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及时组织人员赶到现场,整理、包装,将剩余货物拉回。由于事发突然,双方对破损货物没有及时清点。被告没想到第一次为原告送货就惹出这么大的麻烦,面对原告5万余元的索赔金额,被告认为货物损失没有这么多,责任不全在他,一直未与原告面对面协商。原告找不到被告很生气,认为被告没有诚意解决问题,于2009年5月,将被告诉至安阳县法院,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撤回起诉,又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汤阴县法院。让原告愤怒的是,被告一直采取不配合的态度,为送达一份诉讼材料,原告有时从安阳县赶到汤阴需要七、八次,原告扬言即使不要钱,也要找被告讨个说法。
面对情绪激动的双方,主审法官了解到,被告不是不同意赔偿,而是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家庭困难,一时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赔偿,躲避不见乃是不得己而为之。看到有调解意向,主审法官遂引导被告主动与原告法定代表人沟通,劝导被告即使一时间调解不成,也要向原告说明自己的真实想法,以求谅解。同时,又带原告到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当看到被告家有七十多岁的老人,嗷嗷待哺的小孩和家徒四壁的家境,原告法定代表人的心当时就软了,同意降低索赔数额,但双方赔偿的数额仍有不小差距。第二次开庭时,已是2009年腊月二十,将近年关,休庭后,主审法官把被告叫住,劝说他利用春节之际,再把自己的诚意和祝福通过短信向原告法定代表人送达。
2010年3月9日,第三次开庭时,原告委托代理人突然主动说:“我们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原谅了被告,该案同意调解,赔偿数额你们法院说了算。”看到法官一脸的愕然,原告委托代理人又说:“被告能主动打电话、发短信,你们法院的确做了被告大量的工作,我们不在乎多少钱,在乎的就是个理儿。”当原被告在调解书上签字时,汤阴法院主审法官深深的感受到,真诚是化解矛盾的润滑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