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30万元执行款,赶紧把我老公从拘留所里放出来吧!”,10月9日,家住汤阴县的李春一大早就来到汤阴县法院执行局,将执行款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连声说到:“辛苦你们了,麻烦你们了,赶紧把我老公放出来吧!”。
2006年,家住汤阴县的李春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就从该县王大红处借款20万元,并约定好利息。2015年借款到期后,李春以做生意赔钱为由拒绝偿还借款,王大红便将李春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春偿还王大红本金20万元及利息10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春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王大红便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7年5月份,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展开执行工作,通过排查执行线索,发现李春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房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决定查封该房产。房产查封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春,要求其履行判决,但李春不仅找各种借口拒绝还款,还将法官的电话拉进黑名单。为尽快执结案件,法院将李春名下的房产经过第三方评估后进行网络拍卖,执行法官将该消息书面告知李春时,李春仍不以为然。为促使李春尽快履行判决,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2017年10月4日晚上,执行法警依法将李春司法拘留并送进安阳市拘留所。没过三天,执行法官就接到李春老婆张苗打来的电话,称李春在拘留所已经自省悔过,愿意履行判决。10月9日,张苗早早地在法院执行局门口等着,主动交齐了30万元执行款。
“只有动真格,‘老赖’才能服软”,执行法官告诉周围群众说:“法院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坚决惩治打击‘老赖’,要相信法院的生效判决绝不是一张白纸,而是必须履行的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