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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法院六项制度维护农民工权益

发布时间:2017-11-17 09:18:59


     我院自11月16日,召开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系列涉农维权活动动员会以来,针对辖区内农民工案件的实际特点,坚持落实六项便民制度,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效果。

     我院坚持立案导诉制度,开辟立案快速通道,确保农民工立案快速和无障碍。

     坚持司法救助制度,对于农民工因讨薪、工伤诉讼到法院的案件,如经济确有困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立案庭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坚持及时审理制度,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

     坚持及时审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巧妙适用财产保全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坚持灵活调解制度,注重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灵活运用调解手段,耐心在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对于判决的案件在宣判后注重释法明理,尽力促成当事人判后和解,实现案结事了。

     坚持巡回办案制度,针对农民工案件涉及人数多、问题集中的特点,适时适地在重点企业、重点人群中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坚持协调解决制度,农民工案件往往牵涉到相关建筑企业、政府等部门,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注重与相关部门协调,积极通过协调方式化解纠纷,使案件办理取得双赢的效果。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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