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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法院巧结一起拖欠七名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17-12-05 09:30:11


     12月5日上午,汤阴县法院执行干警因案制宜,克服被执行人难寻踪迹的困难,终使一起拖欠七名农民工工资案圆满执结。

     2016年6月,汤阴县人郑某等7名农民工到宋某在山西定襄县的工地干木工活,工程结束后,宋某欠7人工资款26000元。经7人多次催要,宋某百般狡辩,迟迟未结算。经一审、二审,宋某均败诉。判决生效后,宋某始终逃避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今年10月份,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因涉及七名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汤阴法院执行局长张曙玮高度重视,多次组织骨干人员召开专题会,反复分析研究案情,制定合理执行方案。鉴于宋某长年在山西打工,踪迹难寻,执行人员遂因案制宜,动用各种社会关系,努力寻找执行线索。经多方打探、施压、讲解法律政策,宋某的亲属开始出面代理此事,同意分期分批支付。在执行人员的艰辛努力下,宋某的亲属先后分两次将10000元现金支付履行,之后执行再次陷入困境。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开展以来,执行人员再次研究,指定专人负责,院领导亲自包案,确保按时结案。经多次耐心做宋某亲属和7名农民工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宋某亲属于12月5日当场支付7名农民工剩余工资欠款,该案圆满划上句号。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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