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汤阴县法院将追讨的33280元工资款向李某等5位农民工一一发放。通过诉前调解,仅用3天时间,法官就为他们追回被拖欠近两个月的工资款。
2016年6月,包工头王某招募李某等5位农民工到山西省吕梁地区一建筑工地务工。2016年9月21日,工程结束核算时,王某共欠5位农民工工资7万余元。农民工多次追要,但王某置之不理,最后竟躲到外地逃避还款。事情拖了一年多,眼看自己的辛苦钱将付诸东流,今年12月4日上午,5位农民工持雇方所出具的欠资手续到汤阴法院咨询,该院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在听完农民工对案件原委的陈述后,法院按照全省法院第九次拖欠农名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要求,当即开通“绿色通道”,指导农民工书写诉状,当日上午就为各位农民工原告办理了立案手续,并根据原告的困难申请,为5位农民工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
承办法官与县人劳局工作人员一起联系被告王某到庭,向其讲明法律法规、政策,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王某充分认识到其拖欠农民工工资既不合情理也违反法律规定,最终其自愿提出按每宗工资款的60%先行支付给各位农民工,剩余40%于年底一次性支付完毕。5名原告也考虑到被告目前的财力,均接受调解方案并自愿申请撤诉。12月6日上午,法院将被告先期支付的33280元工资款向5位农民工逐一进行兑付。
近期,汤阴法院第九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正在火热进行:一是把集中办理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密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十九大提出的民生建设等目标任务开展工作,为经济社会持续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二是把本次集中办理活动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结合起来,在活动中大力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利益。三是把集中办理活动与法院“抓、树、创”活动密切结合起来,进一步体察社情,满足民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以切实行动为创建一流法院争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