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8年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是对历史经验的高度总结。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使党的指导思想成为国家指导思想,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发展的内在逻辑,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上作出调整,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制度性安排,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条款,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体制。
这次宪法修改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既遵循了宪法法律的发展规律,更是恪守法治精神的体现,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确保宪法修改符合民主法治程序。作为一名法官,一定要以宪法修改为契机,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把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落到实处。
在宪法上明确监察委员会的地位、职责等,让新设国家机构于宪有据。确立监察制度,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这也必将推动精准有效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才能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
宪法修改顺应了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进一步引领法治中国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提供坚实宪法保障。
观时而制法,因事而制礼。在新的历史方位下,修改宪法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深深地感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处于这个伟大的新时代,我们深知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宪法修改,恰逢其时。
宜沟法庭 张红霞
二O一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