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7日上午9时,随着一声法槌的敲响,汤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攀、尉富强等十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案,这是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二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以来,张文峰(另案处理)与被告人高攀、尉富强合股注册成立汤阴易都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翼龙贷汤阴运营中心),与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负责汤阴地区民间借贷撮合业务。为强索“债务”,张文峰、高攀、尉富强招募被告人李继忠、郑福荣、李红涛、高治坤、张中华、曹青喜、宋飞翔等人组成催收部,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翼龙贷汤阴运营中心为平台,收取高额服务费、催收费、逾期费、家访费等费用。在张文峰、高攀、尉富强的授意下,有组织地对逾期户实施暴力讨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攀、尉富强等十人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有组织地多次采用滋扰、聚众造势等方式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十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十名被告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高攀、尉富强系首要分子。
在长达十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合议庭对十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被害人提出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法庭调查和审理,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民事赔偿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环节安全、顺利进行。
由于该案被告人众多,犯罪行为、时间次数多,时间长,案件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