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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李志力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19-07-09 10:05:22


    申请人李志力,男,1977年12月28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汤阴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汤阴县瓦岗乡瓦岗村1区1号。身份证号:41052319771228601X。

    2019年,我院以李志力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李志力以其患冠心病、慢性支气管炎等多种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4日。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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