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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毛新芳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19-09-27 17:04:12


    申请人毛新芳,男,1979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汤阴县人,初中文化,农民,住汤阴县韩庄镇大云村317号。身份证号:41052********。

    2019年,我院以毛新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毛新芳以其患脑梗死、高血压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4日。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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