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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刘建立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20-04-13 10:34:01


    申请人刘建立,男,1969年4月13日出生,汉族,河南省内黄县人,小学文化,无业,住河南省内黄县二安镇大刘村442号。

    2019年,我院以刘建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刘建立以其患有乙肝、肝炎、肝硬化、腹水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8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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