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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减刑假释案件公示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王具林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20-04-13 10:34:26


    申请人王具林,男,1958年6月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河南省汤阴县精忠路北9巷14号,现住郑州市正弘数码公寓1号楼2403室。

    2019年,我院以王具林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王具林以其患有高血压、脑出血等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8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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