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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汤阴县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 64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7-14 10:09:59


    汤阴县法院庄严肃穆的审判大厅内,等待宣判的被告人垂头丧气,端坐审判台上的审判长高举法槌,重重敲下对他们的惩罚。

    2018年9月7日,汤阴县法院扫黑除恶案件专业审判团队法官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高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公开审理,当庭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4年8个月;其余9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18年9月29日,汤阴县法院对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犯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其余4人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8年12月6日,汤阴县法院对被告人聂某等29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公开宣判,聂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他人员得到应有惩处。

    2019年3月28日,汤阴县法院对被告人杨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其他5名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2019年5月10日,汤阴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当庭作出判决。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其余6被告人获4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一系列的涉黑恶犯罪案宣判,汤阴县法院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全社会,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持续深入开展。

    “扫黑除恶是一项全局性政治工作,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汤阴县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认识再提升、责任再细化、工作再抓实,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汤阴县法院党组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誓将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为确保办案质量,汤阴县法院组织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员额法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准确把握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始终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和罪刑法定原则,按照公正司法的要求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完善证据认定规则,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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