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 关于罪犯张晋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20-07-17 08:49:33
申请人张晋,男,1990年5月24日出生,汉族,河南省汤阴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河南省汤阴县菜园镇西尧会村4区21号。
2020年,我院以张晋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罪犯张晋以其患有精神疾病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我院已立案受理,现已公示。公示期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2日。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如有意见请与公示次日起五日内向我院提出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372-6225710,通讯地址: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
责任编辑:王伟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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